北京上月新增和恢复国际航线18条 进出境航班快速增长
八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森林可持续经营分为人工林和天然次生林两大类,采取分区施策,按东北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地区、南方地区、西南地区进行布局。提高中幼龄林蓄积和质量的空间潜力巨大。
这位负责人指出,今后,将持之以恒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坚持不懈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国家林草局指出,现在需要及时将大规模国土绿化重点从注重增加森林面积转向面积与质量并重,并将工作重心向提高森林质量倾斜,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迫在眉睫。林场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林场都是人工林,示范林是在原有人工林的基础上建成的。我们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补植珍稀乡土阔叶树种,调整改善森林结构,提升天然次生林森林质量。国家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司长 刘克勇:我国森林面积大,但质量不高,树种树龄结构不尽合理,单位面积森林蓄积也很少,这是我们森林经营面临的一大挑战。
北京市西山试验林场管理处高级工程师 任云卯:首先是景观的示范,比如油松,高大挺拔又翠绿,它有一定的美学价值,比较漂亮。在更高水平上持续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社会等多种功能。根据《行动计划》,省生态环境厅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各市(区)噪声污染治理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城市噪声实时监测网络,严格执法监管,优化纠纷解决方式,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努力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管共治氛围。
二是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树立工业噪声治理标杆,加强工业园区管控,推进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和重点排污单位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十章55条,构建了1+5+4的框架体系。五是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严格经营场所噪声管理,营造文化场所宁静氛围,细化公共场所管理要求,文明开展娱乐、旅游活动,重点针对社区和邻里噪声完善管理举措,共同维护社会和谐。三是加强监测、严格执法,强化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管理,推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严格噪声污染防治领域执法,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行动计划》在编制过程中聚焦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噪声问题,实施源头预防、传输管控、受体保护全过程监管。在畅通群众噪声污染投诉举报方面,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按照依法受理、及时办理的原则,畅通举报渠道,健全投诉制度,实行有奖举报,激励全民参与,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噪声问题明确属地管理,立查、立改、不断提升群众投诉举报办理满意度。
一是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和优化调整,推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发布噪声污染防治信息,推动落实各地声环境质量改善责任。构建1+5+4的框架体系《行动计划》作为十四五后期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实现全省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引领带动作用。陈雷表示,近年来,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四是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船舶噪声监管治理,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养护,细化城市轨道、铁路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深化民用机场周围噪声治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部署要求,立足省情实际,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委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18个部门和单位编制了《行动计划》,并于2023年8月4日正式印发。深化5类管控。但随着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二是完善法规标准、加强科技教育支撑,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与《噪声法》衔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加大科研教育和人才培养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8月30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大气环境办公室副主任陈雷、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四级调研员冀增军、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贺嘉男,介绍《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强化4项保障。
五是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严格经营场所噪声管理,营造文化场所宁静氛围,细化公共场所管理要求,文明开展娱乐、旅游活动,重点针对社区和邻里噪声完善管理举措,共同维护社会和谐。深化5类管控。
二是完善法规标准、加强科技教育支撑,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与《噪声法》衔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加大科研教育和人才培养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行动计划》,省生态环境厅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各市(区)噪声污染治理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城市噪声实时监测网络,严格执法监管,优化纠纷解决方式,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努力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管共治氛围。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行动计划》在编制过程中聚焦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噪声问题,实施源头预防、传输管控、受体保护全过程监管。三是加强监测、严格执法,强化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管理,推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严格噪声污染防治领域执法,提升基层执法能力。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部署要求,立足省情实际,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委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18个部门和单位编制了《行动计划》,并于2023年8月4日正式印发。《行动计划》明确了全省2023-2025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思路。
四是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船舶噪声监管治理,加强公路和城市道路养护,细化城市轨道、铁路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深化民用机场周围噪声治理。陈雷表示,近年来,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三是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落实建筑施工噪声管控责任,加严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要求。二是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树立工业噪声治理标杆,加强工业园区管控,推进工业噪声实施排污许可和重点排污单位管理。
在畅通群众噪声污染投诉举报方面,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按照依法受理、及时办理的原则,畅通举报渠道,健全投诉制度,实行有奖举报,激励全民参与,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噪声问题明确属地管理,立查、立改、不断提升群众投诉举报办理满意度。8月30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大气环境办公室副主任陈雷、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四级调研员冀增军、省生态环境厅排污许可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贺嘉男,介绍《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实现1个目标。到2025年,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推动全省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内容包括十章55条,构建了1+5+4的框架体系。切实保障噪声污染防治取得实效冀增军表示,今年以来,全省受理环境投诉举报5339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3725件,占比69.8%,目前已经基本办结。
一是严格噪声源头管理,完善相关规划要求,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要求,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推广先进技术。四是紧抓责任落实、引导全民共治,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协同联动,优化纠纷解决方式,严格考核问责,推动噪声污染防治队伍建设,构建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发布会由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杨帆主持。构建1+5+4的框架体系《行动计划》作为十四五后期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实现全省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引领带动作用。
一是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和优化调整,推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发布噪声污染防治信息,推动落实各地声环境质量改善责任。明确了工业、交通、建筑、社会生活等各类噪声源的管控措施。
但随着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督察发现,衡水市相关部门和县(市、区)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不力,日常管理浮于表面,排查整治不彻底,群众信访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到位,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多发频发,严重影响城乡人居环境。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持续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督促相关市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督察发现,沧州市基层河长履职尽责不作为,日常巡河流于形式,部分县(市、区)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雨污分流改造有短板,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不到位,部分坑塘沟渠藏污纳垢形成黑臭水体,污染入海河流。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两个督察组,于7月19日至8月12日同步对沧州市、衡水市开展了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按照工作安排,梳理形成4起典型案例,涉及沧州市2起、衡水市2起。
四是衡水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乏力。二是沧州市扬尘治理有短板、监管有弱项,成为顽瘴痼疾。
4起典型案例分别为:一是沧州市部分坑塘沟渠成为纳污储罐,对近岸海域水质造成威胁。督察发现,衡水市部分县(市、区)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监管机制不健全,农村黑臭水体禁而不绝,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而不用、用而不维、维而不实,未发挥应有作用,河湖长制流于形式,河道四乱问题尚未根治,影响水生态环境质量。